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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张江科学城产业集聚和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同意由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接受市级部门委托实施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共56项(具体目录附后)。
各有关部门和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抓紧做好委托实施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委托实施的具体内容、实施范围、监管责任等,及时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办事指南,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委托实施事项的实施规范有序。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要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和综合窗口建设,大力推动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深入推进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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